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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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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

  • 应加快立项研制《未成年人食品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

    两会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来伊份总裁郁瑞芬建议,应加快立项研制《未成年人食品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分年龄段、分类制定差异化技术要求,尽快补齐标准空缺;按年龄段细化糖、盐、脂肪等指标的限量要求,研究建立不同年龄段儿童食品添加剂负面清单,科学规范使用添加剂量;并将未成年人食品列为监督抽检重点内容;应加强儿童营养与代谢相关研究;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将营养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面向家长普及科学选品知识;鼓励行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


    15小时前
  • 将中医药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明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范畴

    两会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童医学中心主任张涤则建议,将中医药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明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范畴。同时,在现有的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可增设中医药健康管理“升级包”,明确服务内容、标准与考核指标。

    15小时前
  • 李子园进军奶粉赛道

    3月5日晚间,含乳饮料头部企业李子园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宣布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李子园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2亿元扩建生乳深加工项目,新增中老年人配方粉及奶酪生产线,标志着其酝酿一年的奶粉跨界计划正式进入战略升级阶段。

    15小时前
  • 贵州卡布婴童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确定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贵州卡布婴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凭借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等方面的表现,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15小时前
  • 301款特医食品已获批准生产销售

    为进一步提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6版)》(以下简称《细则》),并于近日实施。《细则》调整细化了产品分类,特医食品品种从27个增加到46个。《细则》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原料检验管理制度和风险物质监测机制,对于购入的含乳原料应当批批检验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同时,加强食品包装材料,以及特医食品附带的可接触食品的吸管、滴管、奶嘴等的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批准92家国内外企业的301款特医食品生产销售。(央视新闻客户端)

    15小时前

 母婴行业观察

母婴店“药店化”好还是不好?

产业

察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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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0:31

导读:早前,正是因为母婴店私自把“固体饮料”当做特医奶粉推销,才出现了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基于此,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明令禁止母婴店、电商及其他普通商店销售“特医奶粉”,已进入流通渠道的“特医奶粉”由生产厂家召回。随着母婴行业监管越来越严,未来母婴店有可能向药店模式发展吗?


一直以来,母婴用户对于产品安全的诉求始终放在第一位,婴幼儿食品尤甚,安全品质保障才是重中之重。但就目前来看,有很多不规范的母婴店仍然乱象丛生,不可控的货源、不可控的供应链加之逐渐式弱的平台效应使得有关部门也难以监管。因此,在监管趋严之下,有不少声音表示,未来母婴零售渠道可能会进入类似“药店模式”的职业资格从业时代。


与母婴店相比,药店零售行业确实有一定的优势:


1、药店零售需紧扣“医药”两个字做文章,因此,药店导购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药理知识,不仅要必备资格相关证书,在上岗前还要进行岗前培训等;


2、药店导购必须要传递正确的药物知识,不能夸大药品的功效。对于如何准确地销售药品(对症治疗,疗效确切),同时正确地介绍药品的疗效、禁忌症和用药注意事项等方面要十分清楚;


3、药店产品售卖系统完善,包括货架排列、药品结构、指示牌、重点药品说明小卡片、药品价格、休息场所等。


好的地方应该借鉴,母婴店可以在某些方面适当的药店化:


1、导购专业:开门做生意自然少不了两样最基本的东西,一是产品,二是卖产品的人。就母婴店来说,因为面向的是特殊的母婴群体,因此,这个卖产品的人必须专业。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们的导购人员一定要去加强母婴类专业性知识。店长在对导购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一定要重视奶粉、纸尿裤、辅食等母婴一类的专业内容板块的学习和知识获取。一名销售人员是否专业不仅是体现在礼仪,是否热情,是否能说会道等层面上,究其根本,对门店内所有产品的功能、特效、价格及差异化等知识极其熟知才是关键。


2、产品陈列:现在母婴店进入精细化、系统化连锁运作时期,对运营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以产品陈列为例,目的在于抓住消费者的眼、手、心。陈列生动化,可以增强门店气氛,吸引消费者眼球;对比陈列,更是方便消费者直接体验和感受;而诸如药店般的规范统一陈列,则会给人一种专业的感觉,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因此,母婴门店也要依据门店面积选择性的进行分门别类,针对部分品类要加强规范性。


3、宣传得当:宣传和营销的本身是信息点的传播,母婴店导购在向消费者传达信息时必须是准确的,而不能存在夸张和欺瞒。诸如药店,导购对于药品疗效从来都是有一说一,不能妄自加入自己主观性的想法,母婴店导购也是如此,特别是在奶粉、零辅食、营养品等入口的产品中,一定要进行正确宣导,不能将固体医疗当特医粉卖,也不能将营养品和保健品当万能药来卖。


但是,母婴店要想完全实现药店化,可能性微乎其微。


1、从在售品类来看,药店所售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无一例外都是标准化商品,而纵观母婴店,多以母婴用品综合为主,除奶粉、营业品需要专业知识辅助销售外,诸如纸尿裤、玩具、洗护用品、婴儿车床等品类过多过杂,大多是日常消费品,很难进行统一管理。


2、从消费群体来看,药品售卖是按照消费类型来划分,如清热解毒、感冒止咳、皮肤用药、滋补调养等,面向的都是大众。而母婴店则是聚焦在特定的母婴群体,以这类人群的需求展开,从而进行销售,因此,想实现统一的人群管理也是不现实的。


3、从国家监管来看,国家药监局曾明确表示,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在执业药师亲自管理和监督下运行和开展业务,这是保障用药安全,是国际惯例,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需求。而对于母婴店来说,即便在儿童食品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但实际上并没有十分规范的法规文件来进行约束。此外,诸如玩具、车床等消费品,国家更是没有比较明确的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标准,因此,就现阶段而言,母婴店药店化还是不太现实的。



文章来源:母婴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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