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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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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

  • 《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13部分:可分散性的测定》等国家标准获批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发布26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公告,其中包括《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13部分:可分散性的测定》《纸浆 硫酸盐法蒸煮液和黑液 硫氢根离子浓度的测定(电位滴定法)》等5项造纸领域国家标准。《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13部分:可分散性的测定》标准给出了卫生纸及其制品可分散性的测定方法,为企业评价产品可分散性提供指导。《纸浆 硫酸盐法蒸煮液和黑液 硫氢根离子浓度的测定(电位滴定法)》等3项制定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测定蒸煮液和黑液中的硫氢根离子浓度,黑液中的残碱浓度和蒸煮液中的总碱、活性碱、有效碱含量,从而优化蒸煮工艺,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2小时前
  • 四部门启动30种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试点

    近日,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公告2025年第237号(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决定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具体可查询《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对试点实施的进口食药物质,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应明确申报产品用途,承担依法如实申报责任。对于《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中的商品,进口申报为药用用途的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申报为其他用途的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进口食药物质分别按照食品、药品的进口、经营、加工等环节的相关要求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除可将药用用途进口的食药物质用于保健食品原料外,进口企业不得改变商品用途,将商品销售用于非申报用途的企业或个人。

    2小时前
  • 3个系列婴配粉批件信息公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新一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信息显示,涉及辉山乳业、宜贝生物科技、呼伦贝尔昱嘉乳业三家企业共3个系列共9款产品。(36氪)

    6小时前
  • 伊利股份全资子公司等成立数字技术公司

    近日,浙江超优伊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江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通讯设备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伊利股份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长青同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持股。(36氪)

    6小时前
  • 七项婴童用品质量分级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近日,北京侵权伪劣物品检验鉴定技术创新联盟透露,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提出,该联盟立项,联合中联品检(北京)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共同编制的《婴童家居棉品质量分级规范》《婴幼儿用床边围栏质量分级规范》等7项团体标准已发布实施。

    6小时前

 母婴行业观察

母婴店“药店化”好还是不好?

产业

察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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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0:31

导读:早前,正是因为母婴店私自把“固体饮料”当做特医奶粉推销,才出现了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基于此,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明令禁止母婴店、电商及其他普通商店销售“特医奶粉”,已进入流通渠道的“特医奶粉”由生产厂家召回。随着母婴行业监管越来越严,未来母婴店有可能向药店模式发展吗?


一直以来,母婴用户对于产品安全的诉求始终放在第一位,婴幼儿食品尤甚,安全品质保障才是重中之重。但就目前来看,有很多不规范的母婴店仍然乱象丛生,不可控的货源、不可控的供应链加之逐渐式弱的平台效应使得有关部门也难以监管。因此,在监管趋严之下,有不少声音表示,未来母婴零售渠道可能会进入类似“药店模式”的职业资格从业时代。


与母婴店相比,药店零售行业确实有一定的优势:


1、药店零售需紧扣“医药”两个字做文章,因此,药店导购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药理知识,不仅要必备资格相关证书,在上岗前还要进行岗前培训等;


2、药店导购必须要传递正确的药物知识,不能夸大药品的功效。对于如何准确地销售药品(对症治疗,疗效确切),同时正确地介绍药品的疗效、禁忌症和用药注意事项等方面要十分清楚;


3、药店产品售卖系统完善,包括货架排列、药品结构、指示牌、重点药品说明小卡片、药品价格、休息场所等。


好的地方应该借鉴,母婴店可以在某些方面适当的药店化:


1、导购专业:开门做生意自然少不了两样最基本的东西,一是产品,二是卖产品的人。就母婴店来说,因为面向的是特殊的母婴群体,因此,这个卖产品的人必须专业。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们的导购人员一定要去加强母婴类专业性知识。店长在对导购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一定要重视奶粉、纸尿裤、辅食等母婴一类的专业内容板块的学习和知识获取。一名销售人员是否专业不仅是体现在礼仪,是否热情,是否能说会道等层面上,究其根本,对门店内所有产品的功能、特效、价格及差异化等知识极其熟知才是关键。


2、产品陈列:现在母婴店进入精细化、系统化连锁运作时期,对运营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以产品陈列为例,目的在于抓住消费者的眼、手、心。陈列生动化,可以增强门店气氛,吸引消费者眼球;对比陈列,更是方便消费者直接体验和感受;而诸如药店般的规范统一陈列,则会给人一种专业的感觉,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因此,母婴门店也要依据门店面积选择性的进行分门别类,针对部分品类要加强规范性。


3、宣传得当:宣传和营销的本身是信息点的传播,母婴店导购在向消费者传达信息时必须是准确的,而不能存在夸张和欺瞒。诸如药店,导购对于药品疗效从来都是有一说一,不能妄自加入自己主观性的想法,母婴店导购也是如此,特别是在奶粉、零辅食、营养品等入口的产品中,一定要进行正确宣导,不能将固体医疗当特医粉卖,也不能将营养品和保健品当万能药来卖。


但是,母婴店要想完全实现药店化,可能性微乎其微。


1、从在售品类来看,药店所售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无一例外都是标准化商品,而纵观母婴店,多以母婴用品综合为主,除奶粉、营业品需要专业知识辅助销售外,诸如纸尿裤、玩具、洗护用品、婴儿车床等品类过多过杂,大多是日常消费品,很难进行统一管理。


2、从消费群体来看,药品售卖是按照消费类型来划分,如清热解毒、感冒止咳、皮肤用药、滋补调养等,面向的都是大众。而母婴店则是聚焦在特定的母婴群体,以这类人群的需求展开,从而进行销售,因此,想实现统一的人群管理也是不现实的。


3、从国家监管来看,国家药监局曾明确表示,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在执业药师亲自管理和监督下运行和开展业务,这是保障用药安全,是国际惯例,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需求。而对于母婴店来说,即便在儿童食品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但实际上并没有十分规范的法规文件来进行约束。此外,诸如玩具、车床等消费品,国家更是没有比较明确的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标准,因此,就现阶段而言,母婴店药店化还是不太现实的。



文章来源:母婴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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