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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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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

  • 食品委托生产监管新规将实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问答。市场监管总局提醒,《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在问答中表示,食品经营者定制、商超自有品牌食品、集团企业内部委托、联名款食品、专供原辅料或半成品、辐照加工环节、多重委托生产食品、仅商标授权等八种情形都属于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另外,按照《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生产许可有关要求,需要完整工艺生产的食品,不得将部分环节委托生产。(央广网)

    2小时前
  • 《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

    6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技术要求:一是营养监测与调查;二是膳食营养状况评价;三是营养咨询与指导;四是营养配餐;五是营养科普教育。

    2小时前
  • 38.88万件儿童用品被召回

    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消息,目前,2026年我国共实施儿童用品召回114次,涉及数量38.88万件。其中主要包括:儿童玩具召回48次,涉及数量15.20万件;儿童服装召回22次,涉及数量0.72万件;儿童文具召回19次,涉及数量18.92万件;儿童鞋类召回11次,涉及数量2.43万件。

    2小时前
  • 天猫国际“全球探源计划”吸引超150个品牌报名

    6月24日消息,今年618期间,天猫国际“全球探源计划”首批参与品牌交出亮眼成绩。数据显示,Swisse斯维诗成交破亿元,德国品牌Doppelherz双心成交增长57%,美国品牌Doctor's Best多特倍斯成交增长121%。据悉,天猫国际面向海外品牌开放了“全球探源计划”长期招募通道,目前已有超过150个海外品牌报名,覆盖保健、食品、美妆、母婴、宠物等行业,覆盖全球32个国家和地区。

    2小时前
  • 百菲乳业拟申请港股上市

    6月23日,百菲乳业发布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并上市的公告》。据百菲乳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小时前

 母婴行业观察

母婴店“药店化”好还是不好?

产业

察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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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0:31

导读:早前,正是因为母婴店私自把“固体饮料”当做特医奶粉推销,才出现了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基于此,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明令禁止母婴店、电商及其他普通商店销售“特医奶粉”,已进入流通渠道的“特医奶粉”由生产厂家召回。随着母婴行业监管越来越严,未来母婴店有可能向药店模式发展吗?


一直以来,母婴用户对于产品安全的诉求始终放在第一位,婴幼儿食品尤甚,安全品质保障才是重中之重。但就目前来看,有很多不规范的母婴店仍然乱象丛生,不可控的货源、不可控的供应链加之逐渐式弱的平台效应使得有关部门也难以监管。因此,在监管趋严之下,有不少声音表示,未来母婴零售渠道可能会进入类似“药店模式”的职业资格从业时代。


与母婴店相比,药店零售行业确实有一定的优势:


1、药店零售需紧扣“医药”两个字做文章,因此,药店导购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药理知识,不仅要必备资格相关证书,在上岗前还要进行岗前培训等;


2、药店导购必须要传递正确的药物知识,不能夸大药品的功效。对于如何准确地销售药品(对症治疗,疗效确切),同时正确地介绍药品的疗效、禁忌症和用药注意事项等方面要十分清楚;


3、药店产品售卖系统完善,包括货架排列、药品结构、指示牌、重点药品说明小卡片、药品价格、休息场所等。


好的地方应该借鉴,母婴店可以在某些方面适当的药店化:


1、导购专业:开门做生意自然少不了两样最基本的东西,一是产品,二是卖产品的人。就母婴店来说,因为面向的是特殊的母婴群体,因此,这个卖产品的人必须专业。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们的导购人员一定要去加强母婴类专业性知识。店长在对导购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一定要重视奶粉、纸尿裤、辅食等母婴一类的专业内容板块的学习和知识获取。一名销售人员是否专业不仅是体现在礼仪,是否热情,是否能说会道等层面上,究其根本,对门店内所有产品的功能、特效、价格及差异化等知识极其熟知才是关键。


2、产品陈列:现在母婴店进入精细化、系统化连锁运作时期,对运营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以产品陈列为例,目的在于抓住消费者的眼、手、心。陈列生动化,可以增强门店气氛,吸引消费者眼球;对比陈列,更是方便消费者直接体验和感受;而诸如药店般的规范统一陈列,则会给人一种专业的感觉,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因此,母婴门店也要依据门店面积选择性的进行分门别类,针对部分品类要加强规范性。


3、宣传得当:宣传和营销的本身是信息点的传播,母婴店导购在向消费者传达信息时必须是准确的,而不能存在夸张和欺瞒。诸如药店,导购对于药品疗效从来都是有一说一,不能妄自加入自己主观性的想法,母婴店导购也是如此,特别是在奶粉、零辅食、营养品等入口的产品中,一定要进行正确宣导,不能将固体医疗当特医粉卖,也不能将营养品和保健品当万能药来卖。


但是,母婴店要想完全实现药店化,可能性微乎其微。


1、从在售品类来看,药店所售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无一例外都是标准化商品,而纵观母婴店,多以母婴用品综合为主,除奶粉、营业品需要专业知识辅助销售外,诸如纸尿裤、玩具、洗护用品、婴儿车床等品类过多过杂,大多是日常消费品,很难进行统一管理。


2、从消费群体来看,药品售卖是按照消费类型来划分,如清热解毒、感冒止咳、皮肤用药、滋补调养等,面向的都是大众。而母婴店则是聚焦在特定的母婴群体,以这类人群的需求展开,从而进行销售,因此,想实现统一的人群管理也是不现实的。


3、从国家监管来看,国家药监局曾明确表示,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在执业药师亲自管理和监督下运行和开展业务,这是保障用药安全,是国际惯例,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需求。而对于母婴店来说,即便在儿童食品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但实际上并没有十分规范的法规文件来进行约束。此外,诸如玩具、车床等消费品,国家更是没有比较明确的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标准,因此,就现阶段而言,母婴店药店化还是不太现实的。



文章来源:母婴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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