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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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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

  • 中顺洁柔公开回应总裁调整原因

    近日,有投资者向中顺洁柔提问, 公司换最高管理层为财务出生,对于公司业绩提升有何提升,以及对于未来公司业绩提升的方向,和盈利能力作为小股东的我们,公司用这样财务出生的高管来管理公司,对于业绩,盈利能力,公司是不是要给中小股东一个说法,这样的人对于业绩提升,盈利能力提升,他有没有这样的能力,还是公司存在利益输送?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总裁调整是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强化公司精细化管理与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公司全成本领先能力。更好地提升经营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6小时前
  • 雀巢预防性召回奶粉,帝斯曼、嘉必优回应

    这两天雀巢主动发起的婴配粉预防性回收措施引发行业和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涉及的产品情况以及召回原因。据悉,目前雀巢方面尚未收到与相关产品有关的任何不适报告,而是在检测中发现一家ARA领先供应商提供的原料存在问题,出于对食品安全品质与消费者健康的重视发布主动召回公告,共包括通过中国配方注册的4个品牌30个批次,以及跨境渠道的10个品牌31个批次。


    1月7日下午,帝斯曼-芬美意发布声明,表示近日涉事问题ARA原料并非由其供应。嘉必优则表示目前正在核查,核实清楚后,会对外发布相应公告。

    6小时前
  • 菲仕兰完成对美国乳清蛋白公司的收购

    近日,菲仕兰宣布,已成功完成对美国威斯康星乳清蛋白公司的收购。交易完成后,威斯康星乳清蛋白公司将并入菲仕兰的配料业务集团,进一步提升其乳清蛋白的生产能力。此举将帮助菲仕兰扩大规模,巩固在欧洲和亚洲的市场地位,并推动其业务扩展至北美。(公司发布)

    6小时前
  • 仙乐健康Q4增加9项专利及2项备案凭证

    1月6日,仙乐健康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第四季度取得9项发明专利证书和2项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未新增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新增的9项发明专利包括4项中国发明专利、2项欧洲发明专利、2项加拿大发明专利和1项澳大利亚发明专利。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83项专利,其中107项为发明专利。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08项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325项备案凭证。

    6小时前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为电商平台合规运营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遵循,将以此为契机,针对直播电商领域虚假宣传、低俗“擦边”、AI仿冒公众人物、打着“特供”旗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传播违禁商品售卖信息和私域直播诱骗老年人消费等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网络直播电商乱象。据悉,《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小时前

 母婴行业观察

因“店长推荐”这家店被罚5000元,母婴店在销售这类产品时切记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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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 10:04

导读:热销、抢购、家庭必备、免费赠送、店长推荐、无效退款……这样的字眼是不是司空见惯?在我们看来,这些都是商家营销的一个手段,事实上,这些词很多都是广告法中禁用词,商家以此为卖点很有可能会违法犯法,处以罚款或查处。


作者/新母婴店


有媒体报告称,今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消暑特惠-藿香正气软胶囊”广告,并在广告中使用了“店长推荐”字样。本意是想让广告看起来更具权威性,然而,就因为就因为加上了“店长推荐”这四个大字,这家医药连锁企业被责令停止发布该广告,被处以5000元罚款。


其实不只是“店长推荐”,很多广告用词都存在违法现象。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一条第(六)项明确规定,“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包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


此次被查处的虽然只是药店,但事实上很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都打着擦边球,众多母婴店主也是有意无意中犯了法。在当下的母婴零售市场,受消费者治疗向预防诉求转变、健康意识提升、健康需求精细化、追求高品质保健品等因素推动,营养保健品市场也顺势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不少母婴店也正是看准了营养保健品的高毛利更高、高市场增长空间,于是纷纷上架销售。根据母婴研究院数据调研显示,在江苏、浙江地区部分单体门店,营养品销售占比已经达到了10~15%。是机会也是挑战,基于保健品的属性,其在宣传层面上,很容易打擦边球,甚至一朝罚款加查处。


特配粉也是一样,当前特配粉制度还没有完全规范起来,特配粉在宣传时存在诸多乱象,不少商家打着擦边球,诱导消费者其实功能性配方奶粉,更有甚者,直接将固体饮料或调制乳粉冒充特配粉。


无论是保健品还是特医食品,随着消费者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母婴店上架只是时间问题。然而,不能什么保健品/营养品/特医食品都往货架上摆,一是选品要注意,二是销售要注意,不要等到被查处罚款才做出反映,那么,母婴商家该如何避雷呢?


保健食品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


·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注册证书和产品标签、说明书为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涉及产品名称、配方、营养学特征、适用人群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产品标签、说明书范围。


·显著标明适用人群;


·显著标明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


·显著标明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另外,诸如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均是宣传雷区,母婴店主切勿一走踩进了泥潭,不仅挣不到钱,还有可能面临被查处罚款的困境,实在是得不偿失。


文章来源:母婴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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